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有关说明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有关说明
一、对象
1、单位代理
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它无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各类自愿委托代理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代理
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职、辞退、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他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程序
1、属单位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经审核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2、属个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本人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明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书,经审核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三、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四、政策法规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2、《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号);
3、《滨州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滨政发〔2001〕69号)
咨询电话:822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