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的条件
办理正常退休的条件
(一)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
(二)事业单位干部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
(一)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公务员法》,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二)事业单位干部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事业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