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所需提供的材料
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一式两份。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住所证明。
8.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拟任法定代表人一寸电子版照片,要求为*.jpg或*.gif格式。
10.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11.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上报材料1、2、3、9需上报电子版。
二、事业单位年检所需提交的材料
1.打印上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封面单位名称处盖章),并上报电子版;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要皮);
3.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县国资办审核的国有资产年检表一份;
4.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印模(A4纸);
5.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和接受捐赠及受奖惩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只要复印件)。
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年检所需提交的材料
凡有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住所、经费来源、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内容已经发生了变更的,要先进行变更登记,然后再进行登记年检(先填写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再填写登记年检报告书)。变更登记年检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打印上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封面单位名称处盖章;如单位法人发生变更的,还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法人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或*.gif),同时上报电子版。
2.变更事项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如任职文件,单位更名文件,新住所的使用权证明等。
3.变更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同时上报第二条年检所需的材料。
四、事业单位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举办单位决定解散;因合并、分立解散;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
6.事业单位的印章;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办公地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823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