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落编和减人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落编和减人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增人落编手续及有关材料
1、新招聘的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单位持《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增人落编手续。
2、组织任命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单位持任职文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增人落编手续。
3、安置的转业军官。单位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增人落编手续。
4、增加的其他人员。单位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增人落编手续。
二、办理减人备案手续及有关材料
1、退休人员。单位持《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减人备案手续。
2、调出人员。单位持调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减人备案手续。
3、辞职、辞退、离岗、病故等人员。单位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编委办公室办理减人备案手续。